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25544|回复: 6
收起左侧

江西首起!庐山市家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9 15: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江西“何某某高空抛物案”侦查终结
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也是3月1日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继江苏、上海等地之后江西第一起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公布查处的案件 微信图片_20210309150900.jpg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20年7月9日凌晨2时许
家住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某小区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因与男友存在情感纠纷
为发泄情绪砸完自家客厅东西后
将男友放在家中一辆山地自行车
搬至客厅阳台
在未考虑任何后果的情况下
将该车从9楼阳台丢下
自行车坠落至同楼栋3楼受害人谢某的阳光棚上造成2块日光玻璃被砸毁所幸无人员伤亡 微信图片_20210309150921.jpg
3月1日起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微信图片_20210309150942.jpg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坠下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微信图片_20210309151137.jpg
高空抛物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刑法》中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建筑物等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微信图片_20210309151208.jpg
此外故意高空抛物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我们呼吁大家拒绝高空抛物

1.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

2.严格遵守装修相关规范,拒绝野蛮施工、违规装修;

3.装修垃圾不乱丢乱放,请打包封装后运送至相应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4.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5.高空坠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6.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每个人都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拒绝高空坠物从你我做起
来源:南昌晚报综合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我

0

主题

3587

帖子

6504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8329
发表于 2021-3-9 20: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高空抛物我楼上的经常干真的无法忍受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9 21:1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注意安全最重要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454

帖子

4087

星币

博士研究生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4198
发表于 2021-3-9 21:5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严惩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9 22:4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自觉遵守规则!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0 05:3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高空抛物超级没素质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0 15:4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高空抛物很危险,一定不要抛注意安全。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