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中国网9月29日江西讯:“在以往水利工程项目实施中,项目前期编制规划、建设过程监管、工程计量验收全由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水利部门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项目区受益群众却参与少,施工环境差,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星子县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星子县水利局局长黄清滚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和效益,星子县政府出台《星子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从2015年起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组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法人由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水管人员及县水利局下派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村干部、水库安全员或农民用水协会管理人员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有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等组成。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解决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放水、取土、交通外部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负责;县水利局负责小型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工作内容和主要职责。有效解决了以往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等突出问题。
同时,星子县还成立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实行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程实施调度会,常务副组长每月调度一次,并将调度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县水利、财政及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监管和业务指导,经常性进行检查督导,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根据督查和考核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稽察、审计等情况,县政府每个月通报一次各乡镇水利建设完成情况。对项目推进靠前的乡镇进行表彰,对项目推进落后的乡镇进行约谈;对建设管理不力、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违规使用建设资金、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被省市通报批评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取消当年水利工作评先资格;被省、巿扣减建设资金额度的乡镇,县财政将相应扣减项目建设资金,由乡镇财政弥补被扣减的资金额度,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将年度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作为全县年终目标考评重要依据。
据悉,星子县2015年度所实施2座小(一)型、7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治理、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及3个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已全部落实乡镇项目法人制管理,项目区群众参与热情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也高了,施工环境大大改善,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进度明显加快,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