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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要不得!九江一男子拿走湖边救生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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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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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19:2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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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以来,浔阳公安闻令而动,高标准落实“四个一”工程,在辖区重点危险水域醒目位置,贴挂警示标识,配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尽最大可能杜绝安全隐患。

 

 

 

 

同时,浔阳公安携手九江志警浔阳协会,组建常态化宣传巡防队伍,在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的同时,围绕辖区防溺水重点水域,开展重点危险水域沿岸巡查,对水域附近设置的防溺水“四个一”工程进行维护,及时补充、加固已损坏的救援设备,确保遇有溺水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处置。

 

 

 

近期,浔阳公安常态化宣传巡防队在巡查时发现,甘棠湖某处配置的救生绳“下落不明”,经了解,该处近期并未发生溺水事故。巡防队员将此事移交庐山南路派出所处理。庐山南路派出所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室迅速开展工作,仅半小时便锁定违法嫌疑人刘某(化名),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这绳子看起来不错,好像不能拿

 

 

算了,拿回家应该也没人发现

原来,刘某在甘棠湖散步时,发现了湖边放置的救生绳,便想到家中正好需要一根绳子来固定物品,而且救生绳的粗细看起来比较合适,便将救生绳拿回家。直到派出所民警联系刘某,刘某才知道“闯了大祸”。

 

 

刘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水域附近配置的警示标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是公安机关设置在高危水域的救援设备,在发生溺水事故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可发挥关键作用,不得随意拿走或破坏。如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素材来源:庐山南路派出所

 

 

 

发表于 2022-7-12 20: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破坏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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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0:3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不能拿救命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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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1:4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救命的东西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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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1:55: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救命的东西别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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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0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这种行为真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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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救命的东西别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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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3 05:08: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这种行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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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3 06:0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法制意识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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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7-13 06:09:22 | 来自江西
知法犯法,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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