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2403|回复: 26
收起左侧

开学伊始,安全先行 小朋友购物时受伤,法院调解商家主动赔偿

    [复制链接]

50

主题

2084

帖子

3805

星币

博士研究生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4968
发表于 2023-2-8 18:3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顺利调撤一件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张某(7岁)随母亲王某到庐山市某精品店购物。因为店内的通道有部分被货架占据,上面摆满了商品,张某在店内消费时不幸被货架磕碰流血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好在孩子并无大碍,止血消毒后即可出院。张某母亲找到该精品店指出店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代张某向庐山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精品店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600余元。

法官调解

立案后,该案承办法官随即到被告经营场所送达法律文书,开展现场调查。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主动承担责任,道歉态度也取得原告家人谅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计500元,双方余无纠葛,原告撤回该案诉讼。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又到一年开学季,各位学生及家长朋友在做开学准备,购买学习用品时,应时刻注意周边环境,避免扎堆购物。同时,经营者更应该合理规划经营场所,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在显眼处张贴警示提醒,及时清除风险隐患,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来源:庐山市人民法院

50

主题

2084

帖子

3805

星币

博士研究生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4968
 楼主| 发表于 2023-2-8 18:3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以案释法,为民解惑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2-8 18:3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调解为先,为民解忧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68890
发表于 2023-2-8 19:1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为你们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21

帖子

1562

星币

初中一年级

Rank: 8Rank: 8

积分
797
发表于 2023-2-8 20:0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想钱想疯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8067

帖子

1万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18279
发表于 2023-2-8 20:0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有讹人之嫌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40708
发表于 2023-2-8 20:3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为法院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2-8 21:2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挺好的,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3-2-8 21:20:38 | 来自江西
人民法院做的挺好的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2-8 22:0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人民法院为人民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