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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庐山(原星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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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直播间造谣诽谤他人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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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2-3 17:56:04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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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为报复他人

一名网名为“张某某”的网民

在直播时捏造发布诽谤信息

“那个谁谁谁,她是出轨女”......

 

1月30日

王女士(化名)

向庐山市公安局横塘派出所报警称

其与男子张某仔因琐事产生矛盾

张某仔心怀恨意

于是通过抖音号(“张某某”)直播

使用低俗粗暴的语言

造谣诽谤她是“出轨女”

不实信息带节奏、赢流量

直播吸引数百名网民围观议论

随后

警方依法传唤张某仔接受调查

经询问

张某仔对其在直播间内

造谣诽谤王女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并通过其抖音号发布道歉澄清视频

,时长00:26

目前

违法行为人张某仔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平台

绝对不是肆意造谣发泄私愤之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如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物质,如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应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争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清朗网络的维护者、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任何严重违规,罔顾法律的直播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源自庐山市公安

 

发表于 2024-2-3 19:2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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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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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3 19:5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做到文明上网,争做网络正能量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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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2-3 20:05:26 | 来自江西
抓的好,看下次还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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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3 21:4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真的很讨厌骗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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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4 16:3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讨论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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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4 19:5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就该严惩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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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23:07: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严厉打击造谣生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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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8:5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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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9 17:3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讨厌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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