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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庐山(原星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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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的书法赛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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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09: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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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兼味馆 于 2011-11-23 09:15 编辑

   今年的展览确实不少,这是在网上找到的比较正规的展览赛事。
   肯定不全,欢迎补充。
   这几个是中国书协主办的的展览。


“瘗鹤铭奖”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典藏于镇江焦山碑林的“瘗鹤铭”,为六朝石刻,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代书家推崇备至。为弘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提高书法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成就,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着力打造这一艺术品牌,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瘗鹤铭奖’书法艺术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文广新局

三、承办单位: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镇江市书法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照片(8寸彩色,篆刻作品直接投寄印屏),每件照片收取评审费30元。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提倡书写与镇江或瘗鹤铭相关的诗、词、联、赋及评论。(内容参见焦山碑林网站)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最大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二个以上边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优秀作品)。

六、待遇
⑴ 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人民币(税后),优秀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税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后)。
⑶、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部。
⑷、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⑸、本次大赛奖金、证书、作品集在首展开幕式后40个工作日内寄出,由承办单位负责。
⑹、大展组委会拥有优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权。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底
2.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 月3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40日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馆刘文英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编:212008
电话:0511-88800729,0511-88833712,15862990351
联系人:刘文英、杨远辉、何未艾                     
                                                                        中国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30日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截至2011年12月30日]】
本帖最后由 峪庐 于 2011-9-14 19:17 编辑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江苏悦达集团
中国书法家协会艺术发展中心
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六尺以内,一律为竖式。册页、长卷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2件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2年3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定于2012年5月28日举行,展出作品400件左右(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收稿人:马兆余
电话:010-63038460
13121865266

邮编:100052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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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瘗鹤铭奖”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典藏于镇江焦山碑林的“瘗鹤铭”,为六朝石刻,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代书家推崇备至。为弘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提高书法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成就,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着力打造这一艺术品牌,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瘗鹤铭奖’书法艺术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文广新局

三、承办单位: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镇江市书法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照片(8寸彩色,篆刻作品直接投寄印屏),每件照片收取评审费30元。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提倡书写与镇江或瘗鹤铭相关的诗、词、联、赋及评论。(内容参见焦山碑林网站)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最大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二个以上边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优秀作品)。

六、待遇
⑴ 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人民币(税后),优秀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税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后)。
⑶、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部。
⑷、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⑸、本次大赛奖金、证书、作品集在首展开幕式后40个工作日内寄出,由承办单位负责。
⑹、大展组委会拥有优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权。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底
2.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 月3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40日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馆刘文英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编:212008
电话:0511-88800729,0511-88833712,15862990351
联系人:刘文英、杨远辉、何未艾                     
                                                                        中国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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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09: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内容隐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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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分了四季
五谷是花生红枣眼泪和小米
想一想美女听听西河戏
看一看我的理想还埋在土里

我没有心事往事只是只蚂蚁
生下来胳膊大腿就是一样地细
不管别人穿着什么样的衣
咱们兄弟皮肤永远是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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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首届天一国韵·全国书画篆刻作品大赛征稿启事(2011年12月20日止)
首届天一国韵·全国书画篆刻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为展现中国画在新世纪,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弘扬中国书画艺术,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书画艺术创作中来,同时展示西安厚重的历史文化,中国书画段位评审委员会、西安曲江御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西安举办首届“天一国韵·全国书画篆刻作品大赛”。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书画段位评审委员会西安曲江御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媒体支持:美术报、中国书画报、书法报等
  二、奖项设置:金奖10名,每名奖金5000元;银奖20名,每名奖金3000元;铜奖30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200名,每名发纪念品一份;纪念奖若干。获奖作品不退,由组委会收藏,终评落选作品退稿。
  三、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专家组成。
  四、本次大赛将评出260件优秀作品在2012年2月份展出,具体时间、场地另行通知。展览期间进行作品展销,作品售出组委会收取25%的佣金。
  五、作者待遇:1.向参赛作品的所有作者颁发相应段位证书。2.大赛将出版画册,每位报名参加作者均可获赠一本。3.推荐优秀作者加入相关协会。4.获奖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参赛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参加评审,附个人简历、自报作品润格、已获段位证书复印件、2寸照片2张,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00元评选通信费。
  七、送件要求:书画作品画幅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张,竖式为宜;篆刻作品4方以上印托在四尺三裁纸上;硬笔书法16开以上。在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
  八、收作品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件地址:(710100)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大道西段天都佳苑A座605收件人:李蒲
  收款人:雷红林(参展评审费请从邮局汇款)
  办公室电话:029-84193676
  十、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首届天一国韵·全国书画篆刻作品大赛组委会201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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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1楼 打印 字体大小: tT  发表于 2011-10-21 13:2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奖金8万)
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奖金8万)


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征稿启事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是常设性的书法展览与评奖机制,迄今举办过两届,已成为全国性的高水平书法展示活动。经研究,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将于年内在南京举办。本届展览面向全国广泛征稿,将荟萃书界优秀人才,推出一批精品力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宗旨:

1、继承林散之先生“学为时用”、“敢与古人比”的创作精神,激励当代书家苦研技艺、富涵学养、关注现实,创作出与伟大时代相辉映的优秀书法作品。

2、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进书界交流与相互学习,在江苏打造国家级书法品牌活动,推进当代书法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二、 展览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第三届 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

时间:2011年年底

地点:江苏省美术馆(南京市长江路333号)

三、 主、承办单位

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文联

执行承办:江苏省书法院、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四、 入展与评审:

1、 由组委会聘请中国书界资深专家组建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精神进行初评、复评、终审。

2、 评出“林散之奖”5名,“林散之提名奖”10名。评出入展作品200件。

五、 征稿要求:

1、凡投稿者必须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2、每人限投作品一件,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书体不限,为近几年新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提倡自作诗文。

3、稿件尺寸:高不超过8尺,宽不超过6尺。请另纸写明诗文出处及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4、作品无需托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请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复印件。

六、 奖项设立与奖励:

1、设立林散之奖5名,向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8万元(税前),作品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

2、设立提名奖10名,向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2万元(税前),作品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

3、向林散之奖与提名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收藏证书;向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4、“林散之奖”获得者可作为江苏省书法院特聘书法家参照条件之一。

5、林散之奖与提名奖作者将受邀参加展览开幕式与颁奖仪式,落地食宿交通费用由主办方负责。

6、参展作品由专业出版社出版,赠送作者作品集一本。

七、 责任与权利:

1、所有参展作品,组委会享有展览、研究、拍照、出版权利。

2、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凡需退稿者,须同时汇寄人民币100元,并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地址:江苏省书法院(南京市虎踞路175-1号);邮编210013;收款人:胡子羽;电话025-83312738。

八、投稿办法与截稿时间:

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作品寄、送至江苏省书法院(南京市虎踞路175-1号;邮编:210013)。

收稿人:李域娴;电话:025-83312738。

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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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截至2011年12月30日]】
本帖最后由 峪庐 于 2011-9-14 19:17 编辑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江苏悦达集团

中国书法家协会艺术发展中心

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六尺以内,一律为竖式。册页、长卷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2件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2年3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定于2012年5月28日举行,展出作品400件左右(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收稿人:马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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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865266


邮编:100052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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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瘗鹤铭奖”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典藏于镇江焦山碑林的“瘗鹤铭”,为六朝石刻,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代书家推崇备至。为弘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提高书法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成就,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着力打造这一艺术品牌,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瘗鹤铭奖’书法艺术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文广新局

三、承办单位: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镇江市书法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照片(8寸彩色,篆刻作品直接投寄印屏),每件照片收取评审费30元。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提倡书写与镇江或瘗鹤铭相关的诗、词、联、赋及评论。(内容参见焦山碑林网站)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最大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二个以上边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优秀作品)。

六、待遇
⑴ 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人民币(税后),优秀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税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后)。
⑶、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部。
⑷、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⑸、本次大赛奖金、证书、作品集在首展开幕式后40个工作日内寄出,由承办单位负责。
⑹、大展组委会拥有优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权。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底
2.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 月3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40日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馆刘文英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编:212008
电话:0511-88800729,0511-88833712,15862990351
联系人:刘文英、杨远辉、何未艾                     
                                                                        中国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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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发不上去,老是要等待审查通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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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瘗鹤铭奖”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典藏于镇江焦山碑林的“瘗鹤铭”,为六朝石刻,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代书家推崇备至。为弘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提高书法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成就,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着力打造这一艺术品牌,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瘗鹤铭奖’书法艺术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文广新局
三、承办单位: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镇江市书法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照片(8寸彩色,篆刻作品直接投寄印屏),每件照片收取评审费30元。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提倡书写与镇江或瘗鹤铭相关的诗、词、联、赋及评论。(内容参见焦山碑林网站)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最大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二个以上边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优秀作品)。
六、待遇
⑴ 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人民币(税后),优秀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税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后)。
⑶、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部。
⑷、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⑸、本次大赛奖金、证书、作品集在首展开幕式后40个工作日内寄出,由承办单位负责。
⑹、大展组委会拥有优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权。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底
2.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八、征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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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40日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馆刘文英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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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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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9: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哈哈,发重了,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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