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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休猖狂,终究会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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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17:4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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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有的人却取之用“盗”

趁夜深无人之际

翻墙入户、溜门撬锁

盗取他人财物

真是胆大包天

近日

庐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成功破获5起盗窃案

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追回被盗物品价值4万余元

为“赣雷2号”行动再添战果



案件经过

2017年至2022年期间

嫌疑人文某(贵州六盘水人)

先后流窜至庐山市、濂溪区等地

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

涉案金额9万余元

(嫌疑人文某指认作案现场)

2023年5月

嫌疑人向某(庐山市人)因在外欠债

为偿还债务

动起歪心思

采取攀爬入室的方式

在庐山市

盗窃他人财物

涉案金额8万余元

(嫌疑人向某指认涉案财物)

后经警方缜密侦查

连续奋战

于5月18日、24日

先后在濂溪区、庐山市

将嫌疑人文某、向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文某、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办理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警方提醒


1.要养成外出、睡觉时随手关锁门窗的习惯,有条件的最好安装防盗门窗;
2.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存折、银行卡要设置密码,不要与户口簿、身份证放在一起;
3.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经常查看监控情况;
4.邻里之间相互守望,遇到可疑情况互相提醒,遇到危险互相帮忙;
5.一旦发现家中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庐山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23-5-26 20:0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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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20: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平安庐山市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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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20:4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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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20:5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太厉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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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21:24: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胆子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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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22:29: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太可恶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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